【法律意见】清欠公司的存在就是不合法的。2000年,中国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局近日印发《关于取缔各类讨债 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明令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也就是说清欠公司本身就是违法的存在,是不允许开这类公司的。讨债的行为并不违法,但是一旦讨债人采取过激行为,比如暴力伤害、绑架勒索等,那就触犯了法律。本身“讨债公司”承揽讨债追账业务,就不具有法律赋予的权限和强制力。如“讨债公司”采取恐吓、威胁或者其他违法方法讨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总之,找清欠公司风险较大,最好还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正规的渠道来处理。
讨债公司追债是有风险的:
1、债权人和讨债公司签订的“讨债协议”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
2、如果讨债公司违法操作,债权人可能是刑事共犯,承担刑事责任风险。
3、债权失控,要不要得回来没有把握。
4、非法取证影响债权
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