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调查后依法认定事故责任。之后,可由交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或有一方不愿意调解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作为伤者,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