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所在的岗位。也指暂时脱离工作岗位。不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且多次是可以辞退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通常情况下,如果公司的员工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话,就可以以正当的理由将其辞退,如果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且次数很多的话就可以将其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