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合同的时候一般要约定违约金,特别是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涉及的金钱较多,加上房地产价格的波动较大,一旦一方违约,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可能就会遭受较大的损失。但是,按照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不是自主说好多少就行的,其范围还得根据法律的规定。于是,就有人担心要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20%的违约金不会被法院支持。实际上,违约金是有一定的范围,但法院是否支持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20%违约金,得视具体的实际情况而定。违约金随情况的变动一般来说,法律对此类违约金并无强制性规定,当事人是可以在合同中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法院是否支持20%的违约金,应看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而定。此外,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应包括两部分内容,即违约金的金额和违约金金额的计算方式。但具体详细的违约金究竟如何约定,完全是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例如,通常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会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因此,如果二手房买家出现逾期付款的情况,卖家按照之前约定20%的违约金承担赔偿,但是实际损失远远大于违约金的,想要增加违约金但买家拒绝的。建议卖家可以及时收集买家违反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证据,主要是实际造成的损失。法院在进行判断的时候,确实是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那么,请求增加违约金的也会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