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手续
(一)自建房
A、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一份;
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D、计委批文。
(二)商品房
A、房地产成交通知书;
B、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房屋所有权证过户
A、原房屋所有权证;
B、房地产成交通知书;
C、平面图复印件二份;
D、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房改房
A、房屋所有权证(总证);
B、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
C、单位出售公有住房交房款计量底册;
D、新建县工人买下公有住房审批表;、新建县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单位公有住房出售过户名单;、新建县住房资本管理中心房改专用房款发票;、身份让复印件一份。
(五)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办
A、遗失补办所有权证申请;
B、登有遗失表明的报纸;
C、房屋所有权证档案查阅通知单;
D、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D、房屋平面图二份。.
2、解决时限:15个工作日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办的需见报后三个月无争议的,方可领取补办的房屋所有权证。
3、审批流程受理登记→缮证(自建房需实地勘测)→初审→复审→审批→出件。
4、收费准则测量费:
0.4元平方米住宅登记:80元证;店面登记:评估价ⅹ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