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天工作八小时是指工作时间,严格说工作时间不包括中途休息时间与用餐时间。
二、在持续工作八小时的职位上,必然有入厕、用餐、饮水等人体自然需要时间,这隶属短时的的应当计入工作时间。但要是中途用餐或休息超发生合法时间的则不应计量工作时间,对此通常服从于用人单位的管理限定。同时,有的地方出台了地方性限定,能够参照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工作时间的限定》第三条工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公司工人三班制工作时间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无锡市劳动局:你局《关于公司工人三班制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请示》(锡劳安〔2000〕2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法定工作时间是指法律法规限定的劳动者在肯定时间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时间。它包括每日工作的小时数和每周工作的天数和小时数。工作时间不仅包括劳动者的事实上工作时间,也包括劳动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准备时间、结束前的整理与交接时间,还包括工间休息时间、人体自然需要时间(如喝水、上厕所等)、女工人哺乳时间以及依据法规或行政主管要求离开工作职位从事其他活动的时间(如工会活动时间、行政活动时间、出差时间、履行社会职责的时间等)。
二、生产、工作不容间断的三班制公司员工班中就餐是自身生理需要和工作需要,其短暂中断的用膳时间应算作工作时间。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二000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