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侄儿对叔叔没有赡养义务。但侄儿如果自愿承担这个义务不受限制。法定的赡养义务人有两类:一类是子女,就是父母所生儿女对自己父母的赡养义务,其中,《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个法条对此赡养义务予以明确规定此外,第二类主体是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据《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除此之外,法律并没有规定其他主体负有赡养义务因而你所说的侄子对叔叔,在法律上是不具有赡养义务的。但如果叔叔是单亲或者患有疾病,希望处于人道主义和亲情角度,予以适当关怀。以上就是对叔叔的赡养义务侄子需不需要执行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