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补贴发放主要针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含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企业退休人员等特定人群,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对补贴金额的异议建议咨询相关部门。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