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叔叔最近因为手头有点钱,所以准备跟人合伙建一个铸件厂,但是因为主要的资金投入是叔叔投,所以很担心会有没有注意到的风险,请问律师个人合伙入伙风险是什么,新合伙人入伙的后果承担如何进行

帮助10人 3.9w浏览 匿名 2020-02-05 广西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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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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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合伙人在入伙前必然要对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情况进行必要的考察,而且为保证新合伙人对原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经营状况和执业风险的了解,在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所以,新合伙人是在了解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债务并估计其潜在风险和或有债务的情况下加入合伙的,这也就意味着新入伙人同意对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现有债务和潜在债务负责。这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民事权利自主进行处分的表现。当然,如果原有的合伙人故意隐瞒入伙前的债务情况,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但新合伙人不能以此理由对抗第三人。
    2、由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利于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也有利于在合伙人之间形成一种平等的法律地位。
    3、从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财产是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出发,新合伙人既然成为合伙财产的共有人而享有权利,自然也应对入伙前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权、责、利对等原则的具体体现。
    全文
    11 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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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伙的法律效力是指新的合伙人加入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后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即入伙人对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享有哪些权利、承担什么义务、对于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原有的债务如何承担责任等。对此,《注册会计师法》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合伙法的基本原则并参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入伙人加入一家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参照《合伙企业法》第45条第1款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也是各国合伙法关于入伙人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的通例性规定。各国合伙法大都规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新入伙人与原合伙人一样,享有合伙事务的决定权、执行权、监督权与盈余分配权等合伙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同时,也应履行出资、承担合伙事务、保护合伙财产、竞业禁止、分担亏损等义务。为此,如果新合伙人在加入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时,不想承担原合伙人所承担的某些责任或不愿履行原合伙人应履行的某些义务;或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原有合伙人在接纳新合伙人时,不同意新合伙人享有原合伙人所享有的某些权利或者新合伙人自愿放弃某些权利时,都可以在《入伙协议》中作出约定。只要这些约定不与《注册会计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如果对入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未在《合伙协议》中作出与原合伙人不同的约定,在发生纠纷时,只能确认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并承担和履行同等的责任和义务。
    2、新入伙人对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存续期间加入合伙的,对第三人而言,无论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变化,仍然是以原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外执行业务并产生法律效力,原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性质和身份均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无论是原有的合伙人、还是新入伙的合伙人,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都应对尚未清偿的合伙债务用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即使是《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方面作了相反或者限制性的约定,也只能在合伙人内部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无论《入伙协议》如何约定新入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利害关系人都有权向原合伙人或新合伙人中的任一人主张权利。被要求承担责任的合伙人只能凭借《入伙协议》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向其他合伙人取得追偿的权利,而不能依此拒绝对利害关系人的赔偿请求。 新合伙人对入伙之后合伙会计师事务发生的债务,应与其他合伙人一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合伙的基本法理和常识。但是新合伙人对于其入伙前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存在的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对此,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并不相同,大致可以概括为两种:一是法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大多规定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一样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意大利《民法典》第2269条规定:“新加入合伙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一起对加入合伙以前的合伙债务承担责任。”二是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大多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再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在目前我国会计市场尚不规范的情况下,对于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适用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5条第2款“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很有必要。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强化合伙人的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意识。
    全文
    7 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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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合伙人的入伙行为表明他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他理应对合伙企业过去的债务同样承担责任。并且如果允许其只对以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就会出现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存在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不同责任的两种合伙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将带来一定程度的混乱。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通常情况下,合伙人之间的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法规定,就有效---即法无禁止即有效。法律不限定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就合伙关系有特殊的约定,法律保护合法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入伙协议约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合伙协议根据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具体情况约定新合伙人对其入伙前的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的,这一做法并不违法。
    新入伙的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同等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仅是在新老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对外效力的表现形式,即新老合伙人即使存在内部协议,对不知情的第三人债务然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老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对内效力表现在:为了防止原合伙人利用接纳新合伙人入伙达到转嫁债务的目的,避免合伙企业对新合伙人的欺诈行为发生,保护新入伙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者除外。新合伙人虽然与老合伙人一道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新合伙人依据双方的“新合伙人不承担入伙前债务”的约定,就其承担部分向老合伙人追偿。
    全文
    6 2020-10-01 0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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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人合伙开公司法人风险有哪些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企业”,统一表述为“单位”,单位犯罪的,单位要承担罚金责任,许多情况下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这里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经常与“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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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伙有第三人入股怎么算?
可以协商让其转让或者增资扩股,你占股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盈利分配,可以按照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盈余,也可以不按照这个比例分配,这么分配都可以,只要合伙人达成一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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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工解除劳动合同进行补偿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析:
解雇劳动合同时,便需要对离职员工作出相应的补偿,该补偿被称为薪资补偿金。
关于这部分金子的计算标准,依照以下准则进行:
首先,每任职满一年的员工将获得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若员工的在岗时间长达六个月且不足一整年,则按照一整年来计算;
而对于那些在岗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员工,他们将得到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支付给员工的薪资补偿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十二年。
此外,法律还明确规定,当员工因病或非工伤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原有的工作,亦或是无法适应用人单位为其重新安排的新工作时;
或者当员工无法胜任现有的工作,经过公司提供的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时,用人单位都必须向这些员工支付薪资赔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为标准来支付薪资补偿金。
对于在岗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员工,应按照一整年来计算;
而对于在岗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则应给予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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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入伙条件是什么?
合伙企业入伙条件是根据合伙企业法当中的规定,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且根据法律规定来定义书面的合伙协议协议,除此之外,入伙之后也取得相应的权利并且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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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的室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所谓入室盗窃中的"室",主要特指他人日常生活中所居住的,与外部世界相隔离的住所。
这一范围既涵盖了封闭式的庭院,游牧民族使用的帐篷以及以捕鱼为生的渔民在其作业中用作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
同时也包括为了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而租赁的房屋等。
然而,必须强调的是,如果行为人是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擅自进入上述住所并随后实施盗窃的,那么才能够被认定为"入户盗窃";
反之,若行为人是在得到被害人同意之后进入该住所,然后因见财起意而实施盗窃的,则不能被视为"入户盗窃"。
其次,对于某一特定场所是否构成"户",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例如,个人独居的住所通常会被认为是"户";
而集体宿舍、旅馆、工棚等场所则不被视为"户"。
但是,如果这些场所中的某个或某些房间被确认为是供他人家庭生活所用的居室,并且实际上具备住室的功能,同时又与外部世界保持着相对隔离的状态,那么便可以将其视为"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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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进看守所4个月怎样过
[律师回复] 解析:
当醉酒驾驶者在看守所内被执行拘役期间,他们不仅需要遵循基本的生活作息规律,还将被要求接受全面的思想教育以及参与各种组织性劳动活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首先,看守所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教育改造人犯的制度体系,并全力以赴地做好人犯的教育转化工作。
对于人犯的教育方式,应根据其个人特点进行因材施教,通过深入浅出的道理使其心悦诚服,同时充分体现出政策的公正性。
针对女性人犯的谈话教育,则应由女性干警或至少两位以上的男性干警共同完成。
其次,看守所应根据每个人犯的实际情况,有条不紊地、有目的地、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以及遵守监规的教育,以此来引导人犯自觉遵守监规,如实交代问题,积极主动地检举揭发监内外的违法犯罪行为。
再次,对于人犯的教育方式,可以采用集体训话、个别谈话、配合办案机关召开从宽从严处理犯罪分子的大会、动员人犯亲友规劝、挑选人犯或已获释的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进行。
此外,看守所还需组织人犯收听广播、观看电视、阅读各类书籍报纸,以便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方面的教育,丰富他们的日常生活。
最后,为进一步促进人犯的思想改造,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在确保安全且不会影响到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前提下,看守所可在所内组织人犯进行适度的劳动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看守所应当建立教育人犯的制度,做好人犯的教育转化工作。
对人犯的教育,应当因人施教,以理服人,体现政策。
对女性人犯的谈话教育,由女干警或者二名以上干警进行。
第四十一条
看守所应当根据人犯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遵守监规的教育,促使人犯遵守监规,如实讲清问题,积极检举揭发监内外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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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入伙条件有哪些
入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但是如果合伙协议对入伙的同意条件另行约定的,则从其约定。2、入伙人与原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应履行其告知义务,即告知入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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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以上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国现行法例明确规定,年龄介于十二岁至十四岁之间的未成年人,若在实施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中导致他人死亡或遭受严重伤残且其手段极其残忍并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只要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核准启动追诉程序,此类案件当事人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此类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个案中,如果被告人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则依法应给予其从宽处理甚至减轻处罚的优待。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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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人代表风险有哪些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企业”,统一表述为“单位”,单位犯罪的,单位要承担罚金责任,许多情况下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这里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经常与“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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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现金1万5千元会受到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的盗窃案件中,涉案金额达到了一万五千元人民币,这已经符合了我国法律对于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情况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会面临着罚金的处罚。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量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其中,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都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可能会被处以罚金的处罚。
伴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通过网络对他人财物或私人物品进行盗窃的现象也日益增多。
为了规范广大网民的网络使用行为,我国已经针对网络盗窃罪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网络盗窃罪,是指通过运用计算机技术,采取盗窃密码、控制账号、修改程序等手段,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和货币占为己有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盗窃网络虚拟财产同样应视为盗窃罪,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首先,虚拟财产被明确纳入了盗窃罪的犯罪对象范畴。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主要由玩家通过操控游戏产生,其价值不仅包括玩家的劳动投入,还涵盖了上网时间等因素。
此外,许多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等都可以通过购买游戏充值卡来获得,而这些游戏充值卡实际上是由游戏玩家通过支付真实货币购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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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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