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工伤。根据人社部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其他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前往疫区,导致感染新型肺炎甚至死亡的, 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参照以往案例 (境外派驻后回国发现患有当地特有疾病而被认定为工伤),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四十五条,工伤职工享受医疗、假牙等辅助器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等工伤保险待遇。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是全国统一标准外,其他待遇标准按照国家、省市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