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只写夫妻一人名,离婚后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判断房屋在离婚后如何处理,要结合购房出资情况、时间等因素,先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登记方,不参与分割。如果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会把房子判给登记方,没还完的贷款是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同时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
要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哪怕只登记在一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赠与自己子女,这不动产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要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认定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有其他约定的除外。
遇到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建议先协商,协商时保留好购房合同、出资凭证等证据。协商不成,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走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