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出现缺席判决要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在仲裁程序里,缺席判决是指当一方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到仲裁庭参加仲裁,或者在仲裁进行中,没有经过仲裁庭允许就中途离开时,仲裁庭按照法律规定作出的裁决。如果当事人碰到仲裁缺席判决的情况,可以参考下面的处理办法。
要是你在仲裁里是胜诉的一方,当仲裁庭作出缺席裁决后,这个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要是对方不按照裁决履行义务,你就可以拿着仲裁裁决书,到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帮你把应得的权益拿回来。
而如果你是败诉的一方,并且有正当理由没能到庭参加仲裁,那你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出相关证据来证明你没到庭是有正当理由的,然后向仲裁机构申请重新仲裁。要是仲裁的过程违反了法定程序,或者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你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到法院去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如果你对仲裁裁决的结果不满意,但是又不存在可以撤销裁决的情形,那就要看仲裁是不是终局裁决。如果是终局裁决,你就得按照裁决的要求履行义务;要是非终局裁决,你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重新判定。
法律建议:不管是哪种情况,都要及时关注仲裁的相关时间节点,保留好各种证据。在遇到问题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