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儿子的朋友在我家住了快一年的时间了,我女儿把她们的化妆品给弄坏了,当时她们跟我说的是看在我的面子上一个跟我要200,一个跟我要100,我开了工资给了另一个女孩200,另一个女孩我前几天刚给了她,在此中间她天天逼我还钱,我跟她说要不你就报警处理,把我逼急了我就跟她说你在我家住我还没找你要水电费钱呢?她们现在让我原价陪偿给她们
[律师回复] 这事儿得分开看。你女儿弄坏化妆品,属于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失,你作为家长确实有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应该按实际损失来算,不是对方说多少就多少。对方在你家住一年,如果没约定免费,你可以主张合理的水电费,这能抵消一部分赔偿。你给了200元后,对方还天天逼债,你让她报警其实没问题,因为民事纠纷警察一般不管。现在她们要求原价赔偿,你可以要求她们提供购买凭证证明实际价值,否则按折旧后的价格赔。建议你主动跟对方算清楚:扣除你应得的水电费后,补足合理差价,别让矛盾激化。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