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怎样向法院就家务劳动补偿金额提异议
[律师回复] (一)一审阶段:若要对家务劳动补偿金额提异议,需在庭审辩论终结前,向法庭说明异议理由,同时提供相关证据,像家政服务费用票据能体现实际家务劳动付出,职业晋升受阻证明可表明自身因家务劳动职业发展受限,还有能反映对方经济状况的证据,以此请求法院重新确定补偿金额。
(二)一审判决后:若不服补偿金额,要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状要明确指出对补偿金额的异议,阐述理由和依据,还可补充新证据支持诉求。上诉后二审法院会全面审查并依法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