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宅基地女儿可不可以继承
[律师回复] 宅基地所有权属集体不可继承,但地上房屋可继承。女儿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条件,继承房屋后能基于房屋所有权继续使用宅基地。若女儿户口迁出,虽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仍可继承房屋,依“地随房走”继续使用宅基地,不过不能翻建、重建房屋,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若父亲立遗嘱明确房屋由女儿继承,女儿按遗嘱继承。
解决措施和建议:
1.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条件的女儿,继承房屋后及时办理相关宅基地使用手续。
2.户口迁出的女儿,若想长期使用宅基地,可对房屋进行合理维护,延缓自然坍塌时间。
3.父亲若有意愿让女儿继承房屋,可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