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诉讼时效应从哪个时间点起算
[律师回复] 在代位诉讼里,关于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目前法律还没给出明确规定,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同看法。
一种看法是,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且自身权利可能受损的时候开始计算。为啥这么说呢?当债权人了解到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债权的情况,并且自己的债权可能因此没办法实现,这时候他就有条件、有能力去行使代位权了。这也符合诉讼时效制度督促权利人赶紧行使权利的目的,所以债权人应该积极采取行动。
另一种观点觉得,诉讼时效要从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到期那天开始算。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个前提,就是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可债务人却不去行使。债权到期就说明债务人本来能行使权利却没有去做,这时候债权人的代位权有了行使的条件,所以从这个时候开始算诉讼时效比较合理。
其实在司法实际操作中,到底从哪个点开始算诉讼时效,得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证据,最后由法院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