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房是09年年底的,16年,他说过我这上头,因为他欠着我的钱,他迟迟不给。我现在要跟他打这场官司,是不是我交这35%通过法院能解决呀,我这个能还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指的是债务纠纷。对于债务纠纷,一般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关于诉讼费用,法院会根据诉讼标的额来确定,通常不会达到35%这么高的比例。至于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债务人承认债务,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断并重新计算。建议您尽快准备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的诉讼费用和时效问题,还需要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来确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