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定期限为多久
[律师回复] (一)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法定期限是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日起算。所以劳动者要留意自身权益状况,一旦察觉权利受损,及时收集证据准备申请仲裁。
(二)若在仲裁时效内有主张权利、请求救济、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仲裁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劳动者可通过书面函件、聊天记录等方式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向劳动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济来中断时效。
(三)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不能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遇到这类情况,劳动者要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
(四)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争议,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需在一年内提出。劳动者若遇到拖欠报酬情况,可在劳动关系存续时随时维权,终止后要及时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