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吴律师,有个问题想请教您下[抱拳]
目前我这家公司是18年10月8日入职,当前签署的3年劳动合同,21年到期又续签了5年,目前今年10月8日合同到期,然后今天桌子上收到了纸质的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我翻开看了下,里面有个6个月的试用期,而且没有约定薪资是多少,这种合同我能签署吗?
[律师回复] 这份续签合同先别签。同一单位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你已入职多年,再设6个月试用期不合法。薪资不写清也有风险,必须写明具体数额或计算方式。你可书面要求删掉试用期、补全薪资,并主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已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公司不改就别签空白合同,保留文本和沟通记录,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因此不续签,可主张赔偿金。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