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遗嘱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1、订立遗嘱的人必须能清晰认知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不存在认知障碍或精神类限制行为的状况,写下的所有内容都完全出于本人自主意愿,没有受到任何人的胁迫或诱导,处置的也只能是自己名下受法律认可的合法财产,不能把他人名下资产或是夫妻共有财产中不属于自己的部分随便纳入遗产分配范围。市面上常见的合法遗嘱订立方式涵盖手写自书、他人代笔、打印成文、音视频记录、危急情况下口头表述、公证机构背书六大类,每一类都有对应的硬性执行标准,比如找他人代笔或是直接打印形成的遗嘱,必须有两个和遗产分配没有任何利益牵扯的旁人全程在场见证,所有在场人员都要在文书上签上全名,同时标注清楚具体的年月日,缺一项都可能直接导致对应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2、不少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订立遗嘱时,把当时的配偶直接列为指定的遗产继承人,要是后续两人办理完离婚手续,却忘了对这份旧遗嘱做任何调整,原先针对前配偶的遗产安排会随着婚姻关系的正式解除直接失去效力,原本划给前配偶的那部分遗产,会按照法律默认的遗产分配规则来处理。完成离婚手续之后,当事人随时可以重新订立新的遗嘱,或是修改之前已经存在的旧遗嘱,把遗产分配对象换成子女、自己的父母或是其他心仪的人选,全程不需要征得前配偶的任何同意,完全可以自主做决定。
3、订立遗嘱的过程中,不能忽略一类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就是法定继承人里既没有谋生劳动的能力,日常也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群体,必须给这类人留出足够维持基本生活的遗产份额,如果遗嘱里完全没顾及这部分需求,对应的相关内容会直接被认定无效。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婚姻状态变动后会第一时间梳理自身遗产安排,这类需求也推动法律服务行业从原先的事后纠纷处理,逐步转向事前的定制化遗嘱规划服务,后续这类贴合个体生命周期变动的专项法律服务,也会成为行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方向。
有具体实际场景需要细化拆解的,可以直接告知相关细节做针对性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