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别人欠我钱,是恋爱同居期间,男方出轨,为了我成全他和第三者,他给我银行卡和密码,一万五作为分手费,(当时只是口头协议)。取款当时他及时收到取款短信,我们分手已经4年多快五年了,前四年多从没提过这事,就前半个月他突然信息给我说是我偷取他钱,要求我还,这事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恋爱同居期间男方出轨,他主动给你银行卡和密码作为分手费,你取款1.5万,这属于自愿赠与,不是偷取。他时隔近五年才突然提出,已超过民法典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他无权要求返还。建议你明确拒绝,并告知他此事已过时效,若他起诉,你可在法庭上主张时效抗辩。注意保存当时他给卡和密码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