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给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发放前提,是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支付。其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义务主体为用人单位。
劳动者遇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该笔费用的情形,可按以下方式主张权利。
直接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对应的法律规定及地方支付标准,达成双方认可的履行方案。
沟通未达成一致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起算点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当日。
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起诉又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整个维权流程中,劳动者需留存相关书面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前述内容仅作参考,具体法律事务可咨询对应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