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后解除合同能获哪些赔偿
[律师回复] 员工因工受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的赔偿项目,需结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载明的伤残等级确定。
工伤医疗相关费用,包含符合工伤保险三类目录标准的医疗费、康复费。包含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外就医产生的交通食宿费。包含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该费用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时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
伤残辅助与护理费用,包含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产生的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级伤残支付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仅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标准差异较大,部分地区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结合伤残等级对应月数计算。
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前述所有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员工可另行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该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