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登记的不动产权证是否能撤销
[律师回复] (一)若发现不动产登记错误,如登记人员失误或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先申请更正登记。只要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登记机构就应进行更正。
(二)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进行异议登记后,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起诉,法院判决撤销登记的,登记机构要依判决撤销不动产权证。
(三)如果登记机构自己发现登记错误,可依职权撤销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