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是否一定要去探望孩子
[律师回复]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并非必须去探望孩子,不过法律赋予了这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同时,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有协助对方探望的义务。
探望权是因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关系而来的法定权利。法律没有强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人一定要去探望。但换个角度,探望孩子不只是权利,对孩子的成长来说,这也是一种责任。
要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长时间不去探望,孩子可能会在心理和情感上受到伤害,亲子关系也很难建立和发展。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从关心孩子成长的角度讲,还是建议尽量多去看看孩子。
而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故意阻碍另一方行使探望权,那被阻碍的一方不用怕,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
不过,要是行使探望权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利,比如探望方有吸毒、暴力倾向这些情况,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暂时中止对方的探望权。等不利于孩子的情况消失了,再恢复探望。
所以说,虽然法律没规定必须去探望,但为了孩子好,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还是应该适当行使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