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收离婚男钱,女儿能不能把钱要回
[律师回复] (一)若款项是已婚女与其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丈夫作为共有人,可在已婚女擅自收受他人钱财侵犯其财产权益时,主张要回该款项。
(二)女儿一般不是财产直接共有人,通常不能直接以自己名义要回。但受父亲委托处理此事时,能以父亲名义要求返还。
(三)若钱的收受有合法依据,如正常赠与、借款偿还等,无法定情形则难以主张要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