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取证时间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劳动部门着手对工伤进行认定过程中,通常情况下需要在接受工伤认定申请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伤认定的决策,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申请工伤认定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以及该名员工所属的工作单位。在事实清晰且权利与义务明确的前提下,应严格按照规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受伤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能保证整个认定过程的公平性和高效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