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不付物业费,业主应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1、把租房时的物业费责任边界先捋清楚。只要当初签的租房协议里白纸黑字写清楚物业费由实际使用房屋的租户掏,业主作为法律规定的连带责任人,碰上物业找上门催缴拖欠的费用,得先把钱垫付给物业,之后再拿着当初的租房协议找租户把这笔钱要回来。要是租房协议里没提物业费谁来出,或者直接写了由业主承担,那这笔费用就该业主自己掏腰包结清。
2、找租户追讨垫付的物业费时,不用直接走司法流程。可以先和租户当面沟通,把之前垫付的缴费单据摆出来,要求对方按之前说好的规则补上欠的钱,还有对应产生的违约损失。要是租户完全不配合沟通,直接拿着租房协议、自己交钱给物业的凭证这些实打实的材料去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法院判定租户履行该给的缴费义务,还要承担当初约定好的违约后果。要是碰到租户故意拖着钱一直不给,还能直接按租房协议里的规则解除双方的租赁关系,同时要求租户赔偿这段时间里自己因为这事产生的各类实际损失。
3、这里有个绝对不能踩的红线。不少业主觉得钱该租户出,自己就直接甩手不管物业的催缴,这种做法完全站不住脚。哪怕明知道是租户欠的钱,业主也不能拿这个当借口拖着不给物业缴费,一旦逾期不交,物业完全可以走司法途径要求业主结清全部物业费,还要补上对应逾期产生的利息。
从律师行业后续的服务方向来看,未来这类租赁类权责划分的前置风险提示会成为高频刚需,不少业主签租房合同时根本没把物业费的权责写细,等事后出了纠纷才到处找解决方案,提前把这类潜在风险点嵌入日常租赁协议的细化审核环节,能帮当事人事先规避掉绝大多数不必要的时间和金钱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