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单位(简称乙方)与一家公司(简称甲方)签订了维保合同,在一次维保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由于操作不当导致乙方工作人员大拇指离断伤,乙方工作人员经过劳动鉴定为九级伤残,维保合同没有安全责任条款,且乙方工作人员与乙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工作人员能否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律师回复] 乙方工作人员虽然与乙方有劳动合同,可以走工伤赔偿,但这不影响向甲方索赔。甲方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受伤,属于侵权行为,乙方工作人员可以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维保合同里没有安全责任条款,并不妨碍侵权索赔,甲方不能以此推脱。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在医疗费等实际支出项目上不能重复拿,但伤残赔偿金等可以分别主张。建议先固定事发证据,再与甲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