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保险工伤怎么赔
[律师回复] (一)关于工伤认定
职工要特别注意申请的时间。一般来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一旦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由于单位未交工伤保险,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项目,用人单位得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项目如下:
1. 医疗费:职工因工伤治疗所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都应由单位承担。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津贴(如构成伤残):如果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单位要按照相应标准支付伤残津贴。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由单位支付相应数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部分地区由单位支付):在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部分地区要求该费用由单位支付。
6.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用人单位拒绝赔偿的应对措施
要是用人单位拒绝赔偿,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劳动仲裁: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票据、工资发放记录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2. 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职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