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超30天冷静期再去办理是否算数
[律师回复] 在离婚时,超过30天冷静期再去办理离婚手续是否算数,得看具体情况。
按照《民法典》,夫妻协议离婚,要先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后有30天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算。这30天内,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可以带上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申请及相关材料归档。
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夫妻要带着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要是超过这30天没去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次申请就失效了。如果之后还想离婚,就得重新走协议离婚程序,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所以,大家办理离婚登记时一定要留意时间,避免因超时而导致申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