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确定适格主体及起诉时间:适格第三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民事权益受损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起诉。
(二)准备起诉材料:准备书面起诉状,里面写清楚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同时附上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因不可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没参加诉讼,且生效裁判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损害了自身权益。
(三)法院审查:法院会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就受理,不符合就裁定不予受理。
(四)审理程序:受理后一般会开庭审理,当事人要参加庭审,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活动。
(五)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根据情况作出维持或改变原裁判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