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内容里可以写无探视权么
[律师回复] 在离婚纠纷中,很多人会关心离婚判决里能不能写无探视权。在这里明确告诉大家,正常情况下,离婚判决里是不能直接写无探视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以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爸妈,是有看望孩子的权利的,而直接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得配合协助。这权利是法律规定的,目的就是保证不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可以和孩子好好联络、顺畅交流,让孩子能健康快乐成长。
不过呢,要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去看孩子,对孩子身心不好,法院是能依法不让他看孩子的。打个比方啊,这人有暴力倾向,爱虐待别人,或者有严重的传染病,还吸毒,这些情况就属于对孩子身心不利。法院经过审理调查,确定有这些情况后,就能在判决里说明在特定的时间段不让他行使探视权。等这些不好的情况没有了,比如病治好了,不吸毒了,那他看望孩子的权利就又能恢复了。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要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发现对方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先别自己拒绝对方探望,要及时收集好证据,然后去法院请求中止对方的探视权;而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自己身上不利于孩子的情况没了,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自己的探视权。这样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探视权问题,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