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进行离婚程序大概要多久
[律师回复] (一)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时,若想加快离婚进程,可与法院沟通案件进展,若适用普通程序,要关注是否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审限;若适用简易程序,督促法院按三个月审限处理。
(二)男方在女方哺乳期无特殊情况不要提起离婚,若双方想离婚可选择协议离婚。在申请离婚登记后,冷静期内双方要考虑清楚,冷静期届满后及时在三十日内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