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到民政局办离婚,孩子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夫妻打算去民政局办离婚,孩子的事儿可得好好处理。最重要的是,双方得先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达成一致,并且把商量好的内容写到离婚协议里。
先说孩子抚养权。要是孩子还不到两周岁,一般就由妈妈直接抚养。要是孩子满两周岁了,父母又商量不下,这时候法院就会出马,按照对孩子最有利的原则来判决。比如会看看双方谁的经济条件好点,谁的生活环境更适合孩子成长,谁更有能力照顾好孩子等。要是孩子都满八周岁了,那孩子自己想跟谁生活,就很重要了,得尊重孩子的想法。
再说抚养费。没直接带孩子的那一方,得给抚养费。给多少、咋给,夫妻俩可以自己商量。商量的时候,要考虑孩子实际日常开销需要多少,父母挣多少钱,当地物价啥水平。
另外,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去看望孩子的权利,带孩子的一方得配合。离婚协议里要写清楚啥时候去看孩子,在哪儿看,用啥方式看。这样能保证孩子和父母都能正常相处,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好处。
如果以后在孩子抚养、探望这些事儿上有矛盾,别着急上火,夫妻俩可以先坐下来再商量商量。要是实在商量不好,也能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帮忙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