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造成人员受伤谁负责
[律师回复] (一)如果是施工单位存在过错导致人员受伤:
施工单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比如在施工场地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像在道路施工时,没有在周边放置诸如“前方施工,请注意安全”之类的标识;或者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例如在高处作业时,没有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绳索等。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因为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就要对受伤人员承担赔偿等侵权责任。
(二)若施工人员自身存在过错:
当施工人员违反施工安全规范操作从而导致自己受伤时,施工单位的责任可能会减轻。例如,施工人员在进行电气作业时,不按照规定穿戴绝缘防护装备,这种情况下,虽然施工单位可能本身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责任,但因为施工人员自身的违规操作对受伤结果有影响,所以施工单位承担的责任比例可能会相应降低。
(三)若是第三人行为导致人员受伤:
第三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比如第三人故意破坏施工现场的设施,像故意剪断施工用的安全绳索,致使施工人员从高处坠落受伤,第三人就要对施工人员的受伤承担赔偿等侵权责任。而施工单位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防范义务,例如没有安排专人看守重要的施工设施,那么施工单位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三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