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房动迁后家庭款项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公有租房遇到动迁,拿到的安置补偿款不是归某一个人单独所有,要按照承租人和符合条件的同住人共有的规则来划分,以上海地区的实操标准为准。
首先要确认哪些人有资格分这笔钱。承租人的身份以动迁公告核发当时登记的合法承租人为准,和之后户口变动、有没有实际住在这里没有关系。同住人要同时满足三个硬性要求,持有本地常住户口,动迁许可证核发前已经在这里连续居住满一年,本地没有其他产权房或者现有房屋居住面积低于当地法定最低标准。要是因为家里闹矛盾,或是这套房子面积太小住不下,没法实际居住,本人也从没领过福利分房或其他动迁安置福利,依然能认定为同住人。
分配的时候优先按照所有权益人共同协商签订的协议来执行,只要是所有人自愿签字的真实约定,法律都会认可。没有提前约定的话,一般以均等分为基础,再结合房屋最初的来源,每个人实际居住的时长,有没有老人、重病患者这类需要特殊照顾的群体,以及各自他处住房的情况,适当调整不同人的分配比例。
如果有承租人或同住人在拿到动迁款前去世,属于他的那部分份额直接按遗产继承规则处理。被认定为同住人的未成年人,对应的份额由监护人代管,所有支出必须完全用于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需求。
有三类人直接排除在分配范围外,不能主张分割动迁款,名下已经有福利性质分房的户籍在册人员,动迁许可证核发之后才把户口迁回来,既没实际居住本地还有其他住房的人员,之前已经享受过其他公房动迁安置或福利分房,之后才把户口迁到这套承租房的人员。
如果能提供承租人身份信息,所有户籍人员的居住时长、他处住房情况等细节,可以进一步帮你梳理具体的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