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继承权的方法都有什么
[律师回复] 认定继承权可以从这几个方面入手。
先说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确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这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说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再讲讲遗嘱继承。被继承人能通过立遗嘱来处理自己的个人财产。不过,遗嘱得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比如自书遗嘱,得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还要注明日期;代书遗嘱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然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日期。只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才能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还有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和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对方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同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要是有遗赠扶养协议,遗产就得优先按协议处理。
最后,得看看继承人有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像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要是有这些情况,继承人就会失去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