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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房产抵押债权纠纷推荐文章
车管所抵押登记所需要的流程有哪些?
需要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1份;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1份;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将表交予车管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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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抵押车可以卖吗
抵押车辆虽可买卖,但无法过户,购买者仅享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抵押协议中不得设置债权到期后未获足额清偿时,将车物所有权直接转让给权利人的条款。因此,抵押车辆买卖需谨慎,确保合法性和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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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
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流程
公司股权转让需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首先,双方需书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其次,遵循相关法规,通知其他股东并确保其知情权。再次,按协议内容执行。最后,公司应依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整个流程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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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离婚时双方债务各自承担男方欠信用卡需要女方负责吗
离婚时债务分担,原则上共同债务共同承担。男方信用卡债务若用于夫妻共同消费,女方需共同承担;若用于家庭生活但超支,则属男方个人债务;若未用于共同生活,则为男方个人债务,女方无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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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
侵犯名誉权与侮辱诽谤罪怎么处罚
侵犯名誉权及侮辱诽谤罪,在情节恶劣且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侮辱罪表现为公开损害他人声誉,情节严重者将受法律制裁。我国刑法规定,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者,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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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毁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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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房产抵押债权纠纷问答推荐
房子抵押可以卖房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得到抵押权人批准的前提下,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被合法地出售。须注意,由于该房地产已被设置为抵押品,抵押人并没有权利单方面改变其所有权,必须在获得抵押权人许可后,才能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出售。在出售过程中,应优先使用售出的价金来偿还相关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能够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能够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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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纠纷通常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在农村地区,土地纠纷通常发生在同一家户的成员之间,而亲戚间的纠纷则较少遇到。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双方先进行的往往是互相协商与调解,有时候会寻找家中声誉卓著的长者,请他们作出公正的裁定。如果这些争议不涉及重大经济利益,一般来说,通过家庭内部的和平解决即可顺利解决问题,因为毕竟亲情关系较好处理。尤其在一个村庄中,人们之间多多少少都有些血缘或姻亲关系存在,这时候调解起来就相对容易得多了。若经过双方努力仍无法达成和解,农民们便会寻求村委会的帮助进行调解。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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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押金是不是不需要付水费
[律师回复] 解析:若在所签订的合同中未对此类水电费用做出明确约定,那么需由租户承担相应义务并承担缴费责任。然而,在此情况下押金亦可用于折抵该项费用。众所周知,押金设立的初衷为了确保租户能按规合法地承担起租赁期间内的各项法律义务及物质损失,同时避免其未经房东许可私自迁离租赁场所而导致房东权益受损。具体而言,押金乃是将一笔预定款项交付予房屋所有者,以此保证承租人在行使自身权利过程中的每项行动都不会对房主权利产生不利影响。若是承租人出现了任何可能侵害房主权益的行为,如未能履行相关义务、故意损坏租赁物业等,此款压金便可依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合理赔付或者额外赔偿。当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再存在,并且无其它未决争议之时,承租方有资格请求房东退还押金。然而,倘若承租人因为违反合同条款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这些压金钱将被作为违约金扣除。由此可见,押金具有替代性质,通常意指在一方已经向另一方提供实质性标的物之后,为了保障所交付的标的物能够被顺利归还,就会要求另一方向其支付规定数额的保证保证金,在合同无法执行时,充当解除合同的方式,从而体现出对于未提交押金方权益的保护和尊重。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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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其中一人欠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律师回复] 解析:若夫妇中一人因购置房产而借款,此项债务将被视为夫妇二人之共同债务。若该房产记于双方姓名之下,或是夫妇双方共同居住之处,那么此笔欠债即是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夫妇双方共同签署债务协议,或者其中一方在事发后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此项债务时,以及当夫妇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均应被认定为夫妇双方的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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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立案被告可以债权转让给别人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司法实践中,诉讼中的债权是具备可转让性的。这主要基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诉讼中的债权转让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的事实。因此,只要在特定情况下,债权的转让并不违反合同性质上所设定的不可转让条款或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明确约定,那么对于这些类型的债权而言,其转让将被认可和许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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