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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动迁房买卖纠纷推荐文章
双方签署了购房合同,买方未付定金合同生效吗?
已签订合同但没交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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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广州本地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广州本地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是,需要当事人持相关的材料到入户地区的公安部门进行办理迁移手续,如果是属于户主进行迁移,那么就需要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这样才能办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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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劳动合同无约定工资怎么办?
可以要求单位补充约定工资报酬,否则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提交仲裁请求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仲裁请求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请求人(企业)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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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机动车没年审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车辆没有年检出事故了,保险公司需要赔偿 车辆没有年检出事故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其附加险)不赔。平均下来其实每个机动车购买的保险还是蛮多的,除了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必须要购买的外,其他的像什么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等等,其实购买的人还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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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全款买房想退房该怎么办
已经成功购买的商品房具备退货的可能性。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例如购房者因违反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而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时,他们必须依照当初签署的购房协议中所包含的规定,对卖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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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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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动迁房买卖纠纷问答推荐
产权合同纠纷仲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在涉及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现行法规对仲裁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当合同纠纷发生之后,各方当事人均须优先考虑通过仲裁庭以裁决方式解决争端,唯有在仲裁协议欠缺清晰明确或根本无此协议的前提下方可提起民事诉讼;其次,若双方经协商仍未能达成和解方案,则他们有权征得人民法院的许可进行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告成立,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到的、且并非源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导致继续履行合同对其中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那么受到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与另一方重新展开协商;如在合理期限内双方仍未就此事达成共识,则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原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在此种情形下,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并依据公平原则对原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或解除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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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户口赖着不迁解决办法法律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如原本房屋的所有者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顺利迁出其户口,则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予以处理:首先,买受人可凭借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向当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的申请,随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身份直接变更为买受人;在此过程中,原业主的户籍信息得以保留,但其不再担任户主职务,而是转变为挂靠户。其次,原业主亦可凭借户口簿及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往社区集体户。然而,此种情况需得到原业主本人的积极配合方可完成,因为当前阶段公安机关尚无权强制执行户口迁移事宜。此外,还有其他途径可供选择以实现户口迁移至所购房产的目的:首先,买受人可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前往房产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常住人口证明》;其次,再携带户口页、房屋所有权证书、居委会出具的常住人口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前往房屋所属辖区的派出所找到户籍警进行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最后,由于房产上可能仍挂有原房东的户口,因此在办理过程中,户籍警可能会询问相关情况,此时若无法联系到原房东,则可能会对办理流程产生影响。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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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案件涉嫌犯罪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若发现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犯罪行为,则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具体而言:当发现的犯罪属于刑事自诉范畴时,即使当事人未能主动提起诉讼指控被告,亦应当依照审理民事案件的程序与要求展开审理工作。倘若原告有意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向法庭提出相关诉讼请求,那么法院可依法将该案移交至刑事庭进行审理。然而,若所发现的犯罪涉及到公诉案件,法院则应依据法律规定裁定暂时终止审理,同时将所掌握的相关情况或线索迅速移交给具备侦查权限的侦查机关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经过审查,认为确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费;如认为确属经济纠纷案件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并将结果函告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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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打官司要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依照我国现行法的相关规定,就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所需缴纳的诉讼费标准通常在每宗案件中为50元到300元之间浮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财产总额未超过20万元的话,则无需额外缴纳任何费用;但若超过了这个数额,超出部分将按照0.5%的比例进行计算并收取相应的费用。具体来说,就是需要根据案件中所涉及的诉讼请求金额或价值,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段累加后再进行缴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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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集上卖烟丝不知道犯法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在农村集市上贩售烟丝,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已经触及到法律红线。倘若此类违法活动性质恶劣,甚至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作为一种犯罪类型,其所侵犯的主要客体无疑应归属于市场经济秩序。为了确保对一些特殊商品的销售与进口进行有效管控,国家采取了经营许可制度来加以规范。而进出口许可制度则是这一系列经营许可制度中的核心环节之一。对于那些擅自买卖进出口许可证或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了直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之外,更是对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的公然挑衅。在客观方面,这种非法经营罪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受到限制的买卖物品;私自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从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者。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素包括:1.该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必须是市场经济秩序;2.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且具有谋求非法利益的明确意图;3.客观方面必须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受限买卖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行为;4.犯罪主体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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