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十堰农村集体土地纠纷推荐文章
去世后退休金返还吗?具体如何规定的?
退休之后死亡,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退休养老金。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加利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并且领取丧葬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可以领取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的多少,根据当地规定办理,各地不是一样的,丧葬费一般是几千元,抚恤金大约三万左右。
10w+
浏览
2024-09-21
农村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2、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3、公告。4、审核。5、收费。(六)记载于登记簿。(七)发证。
10w+
浏览
2024-09-21
非法集资怎么定罪量刑1000万
非法集资一个亿属于特别严重的情况,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会扰乱金融秩序,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集资诈骗罪更为严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诈骗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量刑时会综合考虑主观故意、犯罪情节和后果等因素。
10w+
浏览
2024-09-21
刑事处罚辩护
河南省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标准大概是怎样的?
我国人口众多,对应的土地资源相对是比较紧张的,土地资源的稀缺就导致了我国必须要通过征收土地税来合理的宏观调控我国土地资源,这也是适应我国国情的需要。河南土地税的征收范围大概是再1、5至30元不等,具体范围依照下列规定可推算。
10w+
浏览
2024-09-21
潍坊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什么?
《潍坊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又称为《潍坊市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办法》(市政府令70号)第三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禁止擅自买卖或非法转让。
10w+
浏览
2024-09-21
查看全部知识
十堰农村集体土地纠纷问答推荐
农业大棚看护房是否需要审批
[律师回复] 关于农业大棚里那个看护房要不要去申请批准,这得看它到底有多大,还有用处咋样。如果看护房超过了规定的大小或者用来干其他跟农业生产没关系的事儿的话,那你就得去找有关部门去申请批准了。这么做就是为了保证你用地合法合规。但要是这个房子只是放些农具、给农民们暂时歇个脚之类的,而且面积也没超过该有的限度的话,那有可能就不用额外去申请。
重庆法务等
3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邻里农村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针对农村地区居民间因房屋产生的纠纷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妥善解决:首先,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纷争;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提交至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寻求援助;若对于乡镇政府所做出的处理决定仍持有异议,可选择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在此期间,未经合法途径确权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涉案房屋属性。
廊坊法务等
3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农村寻衅滋事罪应当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针对农村地区的寻衅滋事犯罪,应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法规进行惩处。倘若有人于乡村大地之上实施了肆意伤害他人、追逐侮辱、强行索取财物,抑或是在公开场合恶意制造混乱等各种恶劣之行径,从而给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危机,那么这些行为便可归类为寻衅滋事罪。根据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此类罪犯有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若其行为属于纠集多人共同实施,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那么其刑罚将升级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然而,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做出精确判断。这其中包括审视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与上述法律条款中所定义的寻衅滋事行为相吻合,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已经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实质性的破坏,以及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达到了“情节恶劣”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标准。若法官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素,那么他们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对行为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作出公正裁决。
青海法务等
3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侵吞集体士地是侵占罪吗
[律师回复] 他家要是把我们家的地给霸占了的话,那可是有可能坐牢的。不过这个得看你怎么占他的地,占了多少,还有就是占了后给你归还不了这些因素来决定的。通常情况下,如果有人故意把我们家的地占为己有,而且数量还不小,又不肯还给我们,那就很可能犯了侵占罪。这个罪名,主要是看他是不是故意的,也就是明明知道这样做会让别人失去财产,但是还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事情发生。然后,他还得把别人的东西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量还不能小,最后还得拒绝归还才行。
重庆法务等
3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借款属于什么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你想借钱,就是得签个借款合同啥的。这就是你跟贷款人说好了要借多少钱,到了时间就还回来还要给点儿利息的事儿。说到这儿,其实借款合同里头也是会有些你想不到的争论点,比如说,真的到时候没还怎么算?如果借款人到时没能如约还清账务,那贷款人是不是可以叫他按照之前说好的规矩交逾期利息?这件事可真是让人头疼。
江西法务等
3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张湾区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茅箭区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丹江口市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竹山县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房县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郧西县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竹溪县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郧阳区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武汉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宜昌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襄阳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荆州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黄石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鄂州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孝感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咸宁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黄冈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仙桃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恩施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随州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潜江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荆门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天门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省直辖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找十堰权威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十堰擅长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十堰律师
>
十堰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