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众多,对应的土地资源相对是比较紧张的,土地资源的稀缺就导致了我国必须要通过征收土地税来合理的宏观调控我国土地资源,这也是适应我国国情的需要。河南土地税的征收范围大概是再1.5至30元不等,具体范围依照下列规定可推算。
一、河南土地使用税的标准范围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 郑州、洛阳市:1.5元至30元;开封、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南阳、商丘市:1.5元至28元;鹤壁、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1.2元至24元;县级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二、土地税收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上款所列税额标准需要调整的,由省地税局根据《条例》确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省辖市、县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市政建设状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将本地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省辖市确定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地税局批准;县(市)确定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地税局备案。经批准确定的贫困县,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审批程序接上款规定执行。
2、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的确定,以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确认的土地占用面积为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占用土地面积,经地税部门核实确定,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根据证书确认的占用土地面积予以调整。
3、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条例》第六条所列土地; (二)单位和个人举办的学校、医院、诊所、幼儿园、托儿所本身使用的土地; (三)免税单位自用的宿舍用地。
4、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给予减免税照顾的,应向当地地税部门申请,按税收管理权限报批;
5、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具体缴纳时间由省辖市、县 (市)地税局确定。
6、 土地使用说出土地所在地的地税部门负责征收。 土地管理部门应向土地所在她的地税部门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工作。
7、纳税人应在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使用土地后30日内,持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或有关证件),将实际占用土地的权属、面积、位置、使用情况等据实向土地所在地地税部门办理申报登记。土地使用情况变化的,纳税人应在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土地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8、 地税部门对纳税人使用土地的纳税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纳税人必须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和拒绝。
9、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除本办法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10、本办法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施行。各地征收土地使用费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综上所述,河南的土地税标准范围是根据各行政区域来划分的,并不是河南省的土地税都一样,对于河南省的省会城市及省会城市周边的税收相对来说高一点,反之则低一点,但并不绝对。具体税收标准是怎样还是需要去当地的税收局去核实清楚以防搞错。若还有疑问,欢迎向律图网的律师提出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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