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贵州户籍17目前是学生休学了我在南京这边和一个便利店的老板9月29日电话约定好10月8日上班因为约定好了我就没有再找工作现在老板说人招满了不要我我身上没钱这几天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我想主张他赔偿我这?
[律师回复] 结论:您十七岁、与便利店老板口头约定上班、对方又反悔招满,您能否索赔要看是否形成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或缔约信赖,未成年工还有特殊保护,但单纯口头约定反悔索赔难度较大。您已满十六周岁,属于未成年工,法律允许其就业但限制工种;不过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尚未实际用工,未建立正式劳动关系,老板临时反悔很难主张工资损失。您因信赖约定放弃其他机会导致的住宿困难,法律上难直接索赔。建议:先与老板协商,看能否给付少量路费或临时帮助;同时尽快另寻工作,别干等;若老板曾收押金或您已实际到岗被拒,可投诉劳动监察。提醒未成年人求职要签书面协议,口头约定极易反悔,今后务必落字为据,眼下先解决食宿再谋出路,别因一时轻信陷入困境,书面约定才能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