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肯
签订劳动合同,违反
劳动法,怎么办?完全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第十二章对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作有规定。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
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
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
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