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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

4.4w浏览 匿名 2020-07-09 广西百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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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条 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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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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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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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售后服务管理制度是什么?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是现代汽车维修企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售后服务,不仅关系到本公司的质量、完整性,更关系到客户能否得到真正的、完全的满意。为此,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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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别人租车不还可以告他侵占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出租汽车租约期限届满之时,承租方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返还所承租的车辆,同时也无法与之取得有效联系以确定其行踪,那么此种情形便有可能被视为涉嫌构成侵占罪。侵占罪,顾名思义,即是指行为人在主观意识中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并且擅自将原本由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失物或者隐匿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同时仍拒绝将这些物品归还原主的违法行为。这类犯罪活动的实施者通常为普通公民,只要年龄超过16周岁,且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都有可能成为此类犯罪的主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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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由谁来管理案件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处理权限,依法应当交由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专属管辖。具体而言,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犯罪地区所在的公安机关负责对案情进行调查及审理。倘若犯罪嫌疑人员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能够更有效地完成这一职责,那么也可由该犯罪嫌疑人员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在此过程中,犯罪地的定义包含了犯罪行为发生地以及犯罪结果发生地两部分。前者主要涵盖了犯罪行为的实施场所,以及与犯罪行为相关的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各种地点;而后者则主要指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发生的区域,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的地点、犯罪所得的实际获取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各个环节。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
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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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八十二条第二款有什么?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82条的规定,行为人违反规定需要接受传唤的,需要公安机构负责人批准,出具传唤证,传唤之后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介绍到案的经过,到案的时间,离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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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刑事拘留十天是第几天开庭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涉及到刑事拘留与逮捕相关问题时,法律明确规定在制作并下达逮捕令之后,法院通常会给予2个月的时间来进行案件审理工作。但是,如果在此期间无法完成相关调查事宜,那么我们便有权利释放相关涉嫌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
然而,对于那些仍然需要进一步核实证据或审理的人选,我们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方式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已经被逮捕,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失去了自由。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仍然有权对其是否需要继续被羁押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不再需要继续羁押,他们应该被释放或者改变强制措施。而相关部门也必须在10天之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给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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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谁家管理
[律师回复] 解析:
职务侵占归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权范畴之内,而检察院则仅负责国家公职人员犯罪案的调查。
根据现行法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刑事案件的侦办皆由公安机关承担。针对贪污贿赂性犯罪行为以及国家公职人员渎职罪等严重社会问题,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诸如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及非法搜查等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活动,均应由人民检察院介入并立案侦查。
然而,当涉及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严重犯罪案件,且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时,须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方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至于自诉案件,则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拘留第38天会怎么样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37天之后可能产生的多重后续处理措施包括了:
第一种情形为逮捕,如若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充分有力,经过检察院严格审查并批准进行逮捕的话,那么被捕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二种可能为释放,这主要适用于那些被指控犯罪但缺乏足够证据支持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所涉及罪行的情况;
第三种情况则是释放与行政拘留相结合(可相互抵消,无需再次执行行政拘留),这种情况通常适用于罪行较轻,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需承担行政责任的嫌疑人;
最后一种可能是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这类情况主要适用于没有逮捕必要性或者证据不足,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嫌疑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者,应在拘留期限结束前的三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而人民检察院则应该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那些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嫌疑人,应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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