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理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成立的前提是
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
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
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
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
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对这一条件的理解要注意:(1)这里的犯罪行为是指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指控的犯罪行为,而不要求是人
民法院以生效裁判确定构成
犯罪的行为。(2)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3)被害人受到的物质损失必须是因被告人对其人身权利进行侵害的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