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能超过37天。如果,这时候还不能
批准逮捕的,应当解除
强制措施。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
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
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
被拘留人的
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
释放证明。对需要
逮捕而
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第七十二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