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
子女抚养、财产及
债务处理等。其中
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
抚养权,另一方支付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
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
抚养子女一方
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
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如何清偿等。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
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
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