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
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
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一)
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
劳动条件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
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四)
劳动报酬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
工资、
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五)
劳动纪律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
要约定。(六)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
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
经济损失,约定
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
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