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诉肖像权受到侵犯需要缴纳
诉讼费。
诉讼需要交纳诉讼费,除非是特殊情况下不交诉讼费。一、诉讼费是指
当事人为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
案件受理费和其他
诉讼费用。二、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
申请费; (三)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
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
误工补贴。三、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
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
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
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四、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
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
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
行政赔偿案件。